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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检定实施方法-计量测试

作者: 点击数: [2016-09-13 00:00:00]

  1 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概述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以下简称仪器)是用于检测人体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探测器由气路、电子线路、传感器及显示器等部件组成。传感器类型一般有电化学型(燃料电池)、半导体型和红外型。工作原理是乙醇气体通过传感器,转化为电流或电压信号,再通过电路模数转换,在仪器上显示出气体中的酒精浓度值。

  3 计量性能要求

  3.1  最大示值误差

  仪器在0.2 mg/L及其以下的测量范围内,最大示值误差不得超过±0.025 mg/L;在大于0.2 mg/L,小于等于0.4 mg/L的测量范围内,最大示值误差不得超过±0.04mg/L;在0.4mg/L以上的测量范围,仪器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

  3.2  重复性

  重复性用相对标准偏差表示,应不大于3%。

  3.3  抗干扰能力

  仪器对2mg/L空气中正己烷混和气体,响应值应不大于0.04mg/L。

  3.4  记忆效应

  对测量不同浓度的乙醇标准气体,仪器的记忆效应不应大于0.05 mg/L。

  4 功能要求

  4.1  吹气压力

  仪器应在供气压力大于240 Pa时开始采样。

  4.2  呼气持续时间

  仪器采样时,要求呼出气体持续时间大于2.5s。如果呼出气流在测量过程中突然中断,仪器应发出报警信号或者中断测量。

  4.3  结果的保持或储存时间

  仪器测量结果的显示或储存时间应不小于120s。

  4.4  欠电压报警功能

  当供电电压低于工作电压下限时,仪器应报警或指示。

  5 通用技术要求

  5.1  外观

  仪器应无影响其正常工作的损伤、变形等现象。新制造的仪器,其表面应无凹痕、明显划痕及脱漆等现象,仪器连接可靠,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5.2  标识和附件

  仪器应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制造日期、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识和编号。附件应齐全,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等。

  5.3  通电检查

  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显示清晰、正确。

  6 计量器具控制

  仪器的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6.1  检定条件

  6.1.1  检定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5±2)℃;相对湿度:不大于80%;检定工作环境应无干扰测量的因素。

  6.2  检定用标准气体及设备

  6.2.1  乙醇标准气体:空气中乙醇标准气体的浓度范围为:(40~500)×10-6,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3%,k=2。检定时标准气体的表示单位应换算成被检仪器的表示单位。乙醇标准气体的说明见附录A。

  a)液态有机气体配气装置,配制乙醇标准气体的扩展不确定度≤3%,k=2;

  b)酒精呼气模拟器,配制乙醇标准气体的扩展不确定度≤3%,k=2;

  c)瓶装空气中乙醇有证标准气体扩展不确定度≤3%,k=2。

  6.2.2  无水乙醇:纯度应大于99.7%。

  6.2.3  取样器:(0~5)μL、(0~10) μL。

  6.2.4  秒表:分度值不大于0.1s。

  6.2.5  2mg/L的空气中正己烷混合气体。

  6.2.6  洁净压缩空气。

  6.2.7  直流电源:(0~24)V。

  6.2.8  压力计:(1000±100)Pa,配备合适的三通。

  6.2.9  与钢瓶配套的减压阀及防吸附的气路及气袋。

  6.3  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见表一

  

  6.4  检定方法

  6.4.1  通用技术要求按6.1~6.3用目测及手动法进行。

  6.4.2  欠电报警功能

  接通仪器电源(额定电压值),逐渐降低供电电压,当供电电压降至额定工作电压下限值时,仪器应发出报警或指示。

  6.4.3  吹气压力

  使用带有减压阀的瓶装空气或氮气,缓慢调节压力,当仪器采样时,压力计上的压力应大于240 Pa。

  6.4.4  呼气持续性

  缓慢调节压力,取样泵开始工作的同时启动秒表,在2.5 s内中断气流,仪器应发出报警信号或者中断测量。

  6.4.5  结果的保持或储存时间

  给仪器通入质量浓度约为0.5mg/L的乙醇标准气体,仪器显示测量结果的同时启动秒表,记录测量结果的保持或储存时间。其结果应达到4.3的要求。

  6.4.6  示值误差

  给仪器通电预热稳定后,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质量浓度约为0.5 mg/L乙醇标准气体校准仪器的零点和示值,然后分别通入约为0.1,0.3,0.5mg/L的乙醇标准气体,记录仪器稳定示值。每点做三次,三次的算术平均值为仪器示值。0.1 mg/L和0.3mg/L按式(1)、0.5mg/L按式(2)计算每点 。 应符合3.1的要求。

 

  6.4.7  重复性

  通入质量浓度约为0.3mg/L乙醇标准气体,记录仪器稳定示值 ,重复上述操作6次。按式(3)计算的相对标准偏差为仪器的重复性(RSD)。

  

  6.4.8  抗干扰能力

  通入2mg/L的空气中正己烷混合气体,读取仪器的示值,应符合3.3的要求。

  6.4.9  记忆效应

  给仪器通入0.3mg/L的乙醇标准气体,记录示值c1,60s后测量0.5mg/L的乙醇标准气体,间隔60s再测量0.3mg/L的乙醇标准气体,记录稳定示值c2。c2和c1之差值应符合3.4的要求。

  6.5  检定结果的处理

  经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6.6  检定周期

  检定周期为六个月。

  仪器经过撞击跌落、修理或更换主要元件后,应及时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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