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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检分公司关于邻水某项目单桩承载力劳务辅助单位采购公告

作者:集团招标办 点击数: [2020-12-14 06:38:00]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公开建检分公司采购邻水某项目单桩承载力劳务辅助单位。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检分公司关于邻水某项目单桩承载力劳务辅助单位采购。
二、最高限价
人民币:14.622万元(不含税),各项清单价如下:
序号 费用类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元) 备注
1 设备进出场费 1 123800 123800 配置500T
2 设备场内转运费 / 9500 0 暂不计转运
3 堆载人工费 4 3300 13200 /
4 千斤顶、油泵运输及叉车费 2 1500 3000 /
5 主次梁及配重租金 15 1000 15000 /
合计 146220(元) 不含税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中选后一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对应的单价报送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清单单价资料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转发至采购方确认后发出中选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逾时未完善、准确的报价,将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成交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我所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我所划转至采购方指定账户,由采购方负责处置。
三、采购要求
(一)工程概况
辅助项目: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项目
工程地点:四川省邻水县城南镇
辅助项目及要求:见下表
辅助项目 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KN) 最大加载值(KN) 每点总堆载重量(T) 检测数量(点)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960 3920 500 4
注:根据试验吨位需求,组织机械吊装、货车运输、人员,按甲方要求自行配备主次钢梁、压重荷载,安全搭设及拆除反力平台。安装效果需达到检测条件,且不得损坏相关仪器设备。
四、实施时间及工期要求
签订合同之日起1日内,准备相关人员及设备进场实施,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工期为15天。
五、支付方式
静载试验实施完毕,经三方(三方指项目方、采购方、供应方)签字确认后,在采购方出具正式静载试验检测报告,同时项目方向采购方支付检测费用后15天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给供应商。
六、中选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或二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三家或三家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3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并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
(四)供应商确定报价清单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应包含劳务或施工等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类似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具有反力平台搭设硬件设施2套及以上,每套可满足800吨承载能力,即主梁不少于4根,6-9m次梁不少于24根,压重荷块不少于500吨,配套垫板若干(具体的反力平台搭设要求以安全技术交底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四)有组织团队,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人员名单和购买意外保险证明并加盖鲜章);
(五)具有约1000吨单桩静载荷试验反力平台搭设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收费标准确认函(加盖鲜章);
(七)意向供货商需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交纳各包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八)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原渠道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17:00(节假日除外),登录第四产权网站(http://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二)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十、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应该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遵守施工现场及采购方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二)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