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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采购公告

作者: 点击数: [2019-04-09 00:00:0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以下简称经准集团)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

(二)实施周期:2019619日前完成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四)最高限价:7.4万元

注:成交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其他杂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成交价之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则需提供:

1.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

5.竞价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在网络报名时上传。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期限:201948日至2019412日。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或二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10个周期。
    2.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意向供应商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组织竞价(若需以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报名审核通过的意向供应商。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交易保证金:

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交易保证金须在公告期限内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行:中国银行广安金安大道支行

    号:118560217695

六、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的代理服务费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划转至采购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将在成交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供应商交纳的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七、项目要求

(一)服务要求

本项目需供应商根据《四川省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为经准集团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和专利著录变更服务。其中,专利著录变更服务涉及经准集团下属企业共计44件专利(此“44件专利”为暂定量,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需统一变更至经准集团名下。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经准集团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70%。若经准集团未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合同金额的70%款项将不予支付。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等引起的费用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批准。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九、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定额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十、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

十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26-2220588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08698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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