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经准集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
作者:图:刘思意,文:刘怡鑫 点击数: [2024-06-07 16:36:38]
6月6日下午,经准集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高标准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通报了经准集团近五年以来违纪典型案例、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并进行了深刻剖析,与会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市纪委监委驻经准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何爱民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案为鉴,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对照反思,从严自我警醒,要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长奎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深刻认识警示教育重要意义,在检视反思上,要从严对照“五个问一问”。要认真汲取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六个方面的危害性”,不断加深对警示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握,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要深刻挖掘典型案例的警示,在严于律己上,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要正确处理好自律与他律、干净与担当、职权与特权、原则与情感的关系,经常对照《条例》、对照反面典型,检视矫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三要深刻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在自我革命上,切实做到“四个准确认识”。要准确认识党的自我革命思想、认识国企员工自我定位、认识警示教育目的和意义、认识从严治企的关键作用,始终敬畏党纪国法,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