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岳池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比对监测邀约询价函
作者:质检分公司 点击数: [2023-09-12 10:15:19]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对岳池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比对监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所持证书须在认证有效期内);
4.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岳池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比对监测。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含税):26.67万元。
注:本项目报价以不含税价为最终报价。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第一次应当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比对项目,汇总核对数据后由采购人负责验收。第二次应当在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比对项目,汇总核对数据后由采购人负责验收。第三次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比对项目,汇总核对数据后由采购人负责验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采购人负责验收合格后,原则上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毕。
4.验收方式: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其他要求: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对应设备的比对监测报告,及汇总表的送达。
2.成交供应商需负责监测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供应商应当综合考虑其成本费用于报价中。
3.成交供应商要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4.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监测数据。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报价要求
1.报价资料包括采购询价表、承诺函、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CMA证书,请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
2.报价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密封,邮寄或送至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303号业务部冯清收。
3.报价资料收件截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18:00前。请报价单位注意路途时间。
咨询电话:13438154134、18982673770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