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购设备采购公告
作者: 点击数: [2021-10-20 10:53:17]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公开征集计量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购设备项目意向供应商。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一)采购人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量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拟购设备采购。
二、最高限价:
1包:人民币:41.7万元(不含税);
2包:人民币:45.3万元(不含税)。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对应的单价报送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清单单价资料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转发至采购人确认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逾时未完善、准确的报价,将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成交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我所支付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我所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负责处置。
四、实施时间及工期要求
1、供货安装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支付方式
1、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并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款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再次送检合格后,无息支付质保金。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2、供应商总报价应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安全管理、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价格及相关税费,采购人无需支付相关其他费用。
3、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中选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或二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三家或三家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3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三家及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并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
(四)采购人确定报价清单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报名条件(1包、2包均适用)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参加各项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承诺事项须包含以上内容)
3、收费标准确认函(加盖鲜章)
(二)意向供应商需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交纳交易保证金:1包:人民币1 万元(大写:壹万元整);2包:人民币1 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保证金以我所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注: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转款需按系统提示备注8位数识别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原渠道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竞价完成后,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3.未能按照本公告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所有具备竞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6.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报名方式、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17:00(节假日除外),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swuee.co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二)发布渠道:本次采购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www.swue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ggzy.guang-an.gov.cn)、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十、其他
(一)成交供应商应该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遵守施工现场及采购人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二)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1包:0.3万元:2包:0.3万元。